地理學的內涵 地理學是一門既古老又新穎的學科,雖然早在中國的春秋時代,就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一詞,但遲至十九世紀末期,才在歐美發展成一門獨立的學科。此一學科,主要在探討地球表面各種自然和人文現象的空間分布、交互作用,及其在各地所形成的區域特色。經由這些研究傳統,百餘年來世界各地的地理學家,已積累極為豐富的知識內涵,並建立頗為完整的學問體系。 長期以來,地理學家不僅關心世界各地的區域特色,也研究生活周遭各項環境要素的性質。無論研究的對象如何,地理學家除了使用區位、距離、方向、關係等空間基本概念外,同時也兼採其他學科所發展的概念如生態平衡、引力模式等,以討論區域開發與生態系統的關係、兩地間交互作用的強弱等問題。(圖一)地理學這種跨科際的色彩,便是它被稱為「統整科學」的理由之一,「統整」也成為其獨特的性格。 |
地理學的傳統、架構與使命 一般而言,地理學關照的面向極廣,舉凡地表的一切自然、人文及區域現象與問題,幾乎都可以成為地理學家觀察、解釋和分析的「主題」,因此地理學經常與各系統學科共享研究對象,這也是地理學具有統整特性的另一原因。面對不同的研究主題,地理學者經常以同一組研究觀點加以統合,於是形成地理學的三大研究傳統,即空間傳統、生態傳統和區域傳統(圖二)。 空間傳統或稱空間分析,主要研究「現象」的分布變化,如人口、聚落、交通、物產等現象的分布特色,透過這個傳統,地理學家所探討的是什麼因素在影響「現象」的分布類型,以及如何改變這些類型,使其分布能更具效率。 生態傳統或稱人地關係,主要研究人類和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如水文循環、游耕區的土地利用循環。地理學家在從事這類研究時,重點常置於單一的地理區位內,以深入理解各項要素間的交互作用。 區域傳統或稱區域複合體分析,以地表各種性質的區域為單位,整合空間傳統和生態傳統的結果。地理學家多從建立適當的區域單位入手,再進一步討論區域間人口、文化、貨物與資訊的交流與聯繫,以了解區域特色的形塑過程,也是區域計畫與區域發展預測的基礎。 1960年代以後,將長期以來地理學家研究地表現象的方法,歸納而成的三個研究傳統,讓地理學家重新思考地理學的架構。(圖三)同時每一個傳統也都具備相當完善的理論部門,如中地理論、生態環境系統、區域發展理論等,地理學家並進一步根據這些理論與地表現狀相互比對,以期對地表各種社經問題、環境問題及區域發展問題,作出適當的評估與合理的規畫,此即為地理學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