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地理(一)

前言
  一國或一地區人口的數量、品質及特性,都對其社會、經濟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政府往往需要藉由「人口資料」,做為收稅、徵兵、開闢道路、興修國宅、辦理學校、增建醫院乃至處理垃圾等各項施政的參考。

 

第一節 人口資料與人口規模

 

人口資料的取得

  人口資料,可分為屬於靜態調查的「人口普查」和屬於動態調查的「戶口登記」兩種。臺灣首次的人口普查,始於1905年(明治38年)的「第一次臨時臺灣戶口調查」,調查結果確認了臺灣島的居住人口數為3,039,751人。而後每隔10年舉辦一次,並在兩次普查間辦理簡易或抽樣調查。藉此可獲得當時每個人的居住地、年齡、性別及職業等資料,是政府瞭解國家內部社會狀況,掌握人力資源的主要依據,也可彌補動態戶口登記的不足。

  除戶口普查外,從日本殖民統治(簡稱日治)時代開始,臺灣也有了明確的戶口登記制度,由警察機關掌理。「戶口登記簿」中,詳細記載了戶內成員的姓名、住址、性別、出生、死亡年月日和職業、教育程度等事項;並規定如出生、死亡育程度等事項;並規定如出生、死亡等變動發生時,必須主動按時完成登記;政府主計單位便可依此資料,按月、季或年統計出各地區的戶口數、人口數、人口密度、性別比例、出生率、死亡率、人口增加率等數據,供政府機關使用。因此,戶口調查簿的整理及運用,對於一地區人口、家庭及社會狀況的瞭解,提供了良好的切入點;若能充分利用日治時代留存至今的戶籍資料,它也應是追溯個人家族史的重要參考。
人口規模

  截至1996年,全球人口總數為57億6,700萬人,開發中國家即占了80%;臺灣地區的年中人口數則為2,140萬,全球排名46。一地的人口規模受到生育、死亡及遷移等因素影響,不斷變動著,但一般而言,人口數量總是持續增加的。

    世界上有些地方人口多,有些地方人口少,人口的空間分布並不均勻。

 

 

第二節 人口密度與人口分布

人口密度

    透過「人口密度」可瞭解人口在空間上的分布情形。

        全球3/5的人口居住在亞洲,即使在亞洲,大部分人口仍以集中於東亞及南亞為主,尤其是中國和印度,但在這些國家的內部,人口分布依然極端不均勻。究竟是什麼因素影響了人口的分布?
人口分布的影響因素

  左右人類選擇居住環境的因素有許多,但所考慮的常是:是否適於農業發展、能否提供就業機會及交通便利與否等條件,人口密度的差異即是這些因素的反映。

  面積僅3.6萬平方公里的臺灣地區,1996年的人口密度為592人/平方公里,在千萬人口以上的國家或地區中排名第二,僅次於孟加拉,地小人稠的程度可以想見。然而如此多的人口並非均勻地分布,中央山地所在的30個山地鄉,人口密度平均只有19.9人/平方公里,而地勢低平的典型西部平原區農業鄉鎮如彰化縣大村鄉,則高達1,104人/平方公里,同屬平原地形的花東縱谷,如花蓮縣光復鄉卻僅有115人/平方公里;如果與以工商業為主要生產活動的都市區相比,如高雄市新興區的人口密度為33,252人/平方公里,就相差更大了。
  由於早期的臺灣為農業社會,人口集中於西部平原是追求良好農業環境的結果,但在人口逐漸增加的過程中,其他因素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例如:經濟、政治中心的北移、高雄的築港等,也導致西部平原的人口分布重新調整;尤其是隨著臺灣步入工商業社會,人口移動的障礙逐漸減少後,凡是就業、就學機會多,社會福利、公共設施完善的都會區,人口增加的速度便日益明顯。
人口稠密區與人口稀疏區的問題

  人口分布不均雖然是常態,若過度集中於都市地區,將帶來交通、住宅、垃圾、飲水及治安等棘手的都市問題;相對的,人口稀疏的鄉村地區,也將造成勞動力短缺和人口的迅速老化。

 

第三節 人口遷移

大規模的人口遷移

  人口遷移是造成人口空間變化的重要原因,也往往是社會變遷的主要因素之一。遠古以來,人類即不斷地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環境而移動,可能是為了謀生較容易,或旨在求得政治、宗教上的自由;例如:十九世紀前後,約5,000萬人離開他們歐洲的家鄉前往南、北美洲;十七世紀以降,也有大批中國閩、粵移民移往臺灣、南洋、北美、澳洲等地。然而十五至十九世紀間,約1,500萬的非洲黑人前往美洲的遷移,卻完全是被迫的。

臺灣的漢人移民簡史

  臺灣島在漢人大量移入之前,已有南島語系的原住民散住在平原及山地區;荷人治臺時,開始有漢人定居在臺南市附近,明鄭時鄭氏所帶領的官兵、眷口加上偷渡來臺的部分移民,據估計約有12萬人,移民與屯墾的範圍以西南部平原為主;清康熙至嘉慶年間是漢人移民臺灣,且逐漸定居的興盛時期,以大陸東南沿海閩、粵兩省籍為主的移民,必須經由海路,橫越臺灣海峽,在臺灣西南部沿海各港口,如東港(屏東縣東港溪口)、安平(臺南市安平區)、鹿仔港(彰化縣鹿港鎮)等登岸,再逐漸擴散到西部平原各地,截至十八世紀末西部平原區已大致開墾完畢,估計在1683-1811年(康熙22年至嘉慶16年)間,臺灣漢人移民數為194.5萬人;十九世紀後,漢人的足跡已延伸至宜蘭平原及西部淺山丘陵地帶,只有位處東部的臺東、花蓮兩地,遲至清末日據初,漢人勢力仍僅限於部分地區。

    日治時代,除了部分日本農、漁民移入,建立移民村外;此時來自島外的移民已較少見,臺灣逐漸成為封閉的人口系統。而後隨著交通建設的日趨普遍,尤其是南北鐵、公路幹線的完成,城鄉間的移動日益頻繁,光復後除了民國38∼40年間曾有大批大陸地區的軍民移入外,在社會型態轉變成以工商業活動為主的情況下,鄉村與城市以及城市與城市間的遷移已成為影響人口分布的主要因素。
推拉力

      為什麼移民願意遠離家園故土移居臺灣?為什麼鄉村地區的青年男女紛紛移入都會區?影響遷移行為的因素很多,我們常用「推力、拉力」加以解釋。例如:對濱海的雲林縣臺西鄉而言,多風、土壤鹽分高、氣候乾旱,以致農耕不易、所得偏低,又沒有工廠,非農就業機會少,是促使鄉民離開家鄉的「推力」 ; 相反的,北部都會區工作機會多、環境優、待遇佳、生活水準高,則是吸引鄉民移住的「拉力」 ; 因此,民國60年起,人口大量外移已經造成臺西鄉人口總數不增反減,早期外移的目的地以雲嘉兩縣為多,至民國70年間則以北部地區尤其是台北縣居首。此外,在移動過程中可能影響遷移活動的干擾因素,稱為中間障礙,如距離、移民法、個人性格及適應能力等。

        頻繁的遷移活動是移出地及移入地推、拉力相互作用的結果,它是影響兩地人口變動的重要因素 ;   一個大量移入或移出的社會,也將隨之產生許多問題與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