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都市是製造業、商業和服務業集中的地方,愈是人口龐大、機能眾多的都市,其內部的結構就愈複雜,可能產生的問題也愈多,因此也愈需要進行妥善的規劃。 |
都市的機能 我們經常把高雄市稱為「港都」或「工業城市」,因為在一般人的認識中,高雄市有一個貨物吞吐量龐大的國際港口,而且是許多大型工業區集中的地方,聚集了眾多的工業人口。但判別都市主要機能的方法,必須依據就業結構資料;一般而言,一都市的就業人口,若從事某種行業者為數較多,則可視該種行業為此都市的主要機能。例如:若高雄市的就業人口中,以從事製造業活動者為數較多,我們才可稱高雄市為「工業都市」 高雄的港口機能源於早期的打狗漁港,1863年(同治2年)成為對外通商口岸,日治時代進行築港工程,疏濬水道並擴大碼頭,使高雄港得以與基隆港並列,成為全島最繁忙的港口,扮演重要的集散貨物角色。 高雄延續著日治末期的優勢,光復後配合經濟政策,港口機能使其具有成為眾多基礎工業和出口型工業所在的最佳區位,而發展成為一個工業城市;然而,從就業結構的資料來看(表19-1),工業雖然一直是高雄市的重要機能,但隨著龐大都會人口產生的商業與服務業機能,在今天對於高雄市也已極為重要。由此可知,都市的機能通常是綜合性的,不同的只是各機能的強度。 |
都市的機能分區 在都市的不同角落,我們可以觀察到都市的許多面貌。有各種商店、飯館、咖啡屋和電影院林立的購物街;有高樓大廈與摩天大樓集中的高級辦公區;有鬧中取靜的住宅區;尚有農田散布於工業廠房間的郊區等(照片19-1)。 都市所有活動與機能的進行,都需要利用土地。而土地利用的方式及其空間分布,不僅受到都市自然環境、歷史過程、政府政策及經濟利益的支配,也受社會與文化價值觀的影響,因而形成了都市機能分區的空間利用形態,如商業區、工業區、住宅區和文教區等。 在眾多機能區中,最能展現都市繁榮及活力的地區,就是中心商業區(CBD)。這裡的交通方便,通常擁有最多的高級飯店、百貨公司、零售商店、金融機構、公司企業辦公室和各種專業事務所,因此是都市內部最大的商業集中區,也是最具影響力的經濟核心。因為土地面積有限,需求者眾多,以致中心商業區不僅地價、租金昂貴,空間利用也無可避免的向上發展,許多近代興起的世界著名都市都有這種現象(照片19-2),高樓、甚至摩天大樓的集中,使中心商業區成為鳥瞰現代都市時最易辨認的部分。 |
都市的內部結構 都市內部土地利用所區分的機能區,其分布型態大致可歸納為三種結構模式(圖19-1),這些模式,都是經觀察及研究美國都市的內部結構後簡化而來。在現實世界中,都市的內部結構不僅比模式複雜得多,也因文化及歷史發展的不同,東、西方都市的差異頗大。 以美國位於五大湖區的芝加哥為例,其中心商業區位在都市中央鄰近湖畔,這裡白天熱鬧的街道,在夜晚人潮散去後,特別顯得冷清。環中心商業區周圍是住宅區,其中包括少數民族及高級住宅區,前者是充滿多元文化色彩的移民集中區,經常也是貧民聚集的舊社區;後者則大多沿著北邊的湖畔成帶狀分布,除了景緻宜人外,也遠離最容易造成環境污染的重工業區;芝加哥的市郊,環繞著廣大的通勤帶,每天都有相當多的人口要為各種需求而進城。 以同樣的方式觀察高雄市,會發現在傳統住商混合的習慣影響下,都市的機能分區並不明顯,在繁忙商店的上層或背後,經常就是密集的住宅區,因此市中心的商業區,人口密度依然極高,夜晚時分不僅人潮未散,熱鬧程度常不減反增,這種現象與西方都市迥然不同。在商業與住宅用地緊密結合的情況下,市區內到處可見大小商業區,若以商區規模及商品等級而論,發展較早的鹽埕區及後來形成的新興區,算是其中翹楚,但相對於西方都市,並無明顯的中心商業區。 除了商住混合外,其他使用方式因環境限制而互相侵入的現象也極為明顯。如高雄市多工業區,但因土地資源少,人口密度高,許多住宅區均緊鄰工業區發展,環境品質不佳,是一種極不理想的機能配置。 |
都市的等級 工業發展的結果,也帶動都市內部商業活動和服務業的興盛,甚至成為都市最重要的機能;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僅及於都市內部,也擴達都市以外的地區。但因為商品服務的性質或等級不同,服務範圍也有異;這些不同經濟活動集中的各個都市,影響的範圍大小也因此不一。對某一商品或服務而言,其需求者分布的範圍,就是最簡單的「市場」概念。一般而言,愈是能滿足生活中最簡單、普遍化需求的服務,如雜貨店及便利商店,因維持營運的營業額較低,故所需市場較小,在人口規模不大的聚落中就可存在;愈是滿足高級、複雜或專業化需求的服務,如珠寶專賣店、大型百貨公司等,則需要足夠的顧客群,才能獲得繼續營運所需的營業額,故市場較大,只有在交通便利的大都市裡,才得以存在。所以居住在一般鄉村地區的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米、油、糖、鹽,在附近的街上就可買到;若電腦故障,可能必須至鄰近的市鎮修護;欲欣賞大型的文藝表演,則可能必須到大都市。 因此,雜貨店可以很多,大型百貨公司卻很少;提供一般商品及服務的鄉鎮市街數量多,提供較高級商品及服務的大都市則少,於是形成了人口數量及服務機能高低均不相同的聚落階層,如鄉、鎮、都市及大都市,這種都市大小分布的法則,就是「中地理論」探討的主要課題。 |
把你家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或服務,依照需求的頻率高低列出,再填上這些需求最常被滿足的地點,如下表。然後試著畫出這些地點與你家的相對距離簡圖,想一想,距離的遠近與需求頻率有何關係?(需求頻率可以1、2、3、4••••表示由低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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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都市問題
現代都市因快速發展,生活環境也隨之惡化。一股反都市的潮流在西方國家出現,大部分的都市核心區,都處於人口移出的狀態。雖然還有更多的人留在都市,但對於都市生活原有的期待已漸減,不滿則漸增。 |
都市問題的成因 都市絕大部分的問題,源於人口增加得太快,容納的數量太多。在較早工業化的國家,如西歐、北美各國,都市人口在十九至二十世紀初期增加最快,今天則幾乎已經停止了;但在某些剛開始工業化的國家,都市化正方興未艾。根據估計,未來人口超過數百萬以上的巨型都會將會快速增加,而都市人口總量最多,也是成長最快者,幾乎都是位於熱帶的開發中國家(圖19-2)。都市化在這些國家的進行,與已開發國家不同,後者的都市化與工業化密切相關;而前者正在起步中的工業,並無法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所以農村人口的大量湧入,一方面是受都市繁榮表象的吸引,另一方面則是為了逃避農村的貧困與負債。大量農村人口的移入,以及為都市帶來的高出生率,使得都市問題叢生。 |
都市的問題 交通擁擠是大都市必然面臨的問題,道路及停車位面積相對於人、車快速增加的不足,是市區內部交通惡化的基本原因。此外,因都市擴張而導致的郊區化現象,使通勤人口大量增加,位於郊區及市區之間的聯絡道路,每天都會有湧現巨大車陣的交通尖峰時段;市中心因為集中了最多的商業活動及辦公大樓,交通擁塞的問題更為嚴重;而行人在許多汽車至上的街道中,也得不到應有的行路權及尊重。 另一方面,大都市內生活空間的嚴重缺乏,使居民必須付出更多代價,才能維持基本的生活品質。在人口密度偏高的地區,由於房價高漲,大部分的人只能住在空間狹小的多層公寓中;經濟能力較弱的居民或新移民,甚至住在環境品質更為惡劣的社區,或在市內空地及都市邊緣聚集成違章建築區。許多開發中國家的大都市,都有面積驚人的貧民區,經常形成治安的死角與都市建設的阻礙。環境問題在居民的文化水準和環境意識提昇下,愈來愈受重視,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的不足;各種活動過度密集所帶來的噪音干擾、空氣品質不良與水污染;更嚴重的是垃圾產量驚人,不當的丟棄更造成環境的二次污染;缺乏規劃及有效管理也使都市景觀顯得雜亂與缺乏美感(照片19-3甲乙,丙丁)。社會問題雖然不是可立即觀察到的現象,但人際疏離、精神緊張與犯罪率高,卻是大部分都市人的深切感受。 |
閱讀下列文章,試討論開發中國家的都市──加爾各答──的問題,與已開發國家的都市有何差別? 照片19-4 人車雜杳的街道 (出自:陳錦輝(編),我們的世界,迪茂國際出版公司,頁14) |
第三節 都市計畫與地方生活圈
由於現代都市的種種問題,有人把它形容為「不符合人性」的居住環境。我們有必要開始反省及研究,如何創造一個較理想的都市生活空間。 |
追求一個理想的都市 都市因物質環境富裕、科技文明進步與生活多采多姿,而匯集了大量的人口;但都市成長若缺乏控制,任其漫無章法地發展,又會引發種種的都市問題,然後與人們同時希望擁有寬敞的居住空間,寧靜的環境與乾淨的空氣、水,完全背道而馳。所有這些問題,必須透過完善的都市計畫來規劃、管制和指導,才能預防及解決。 都市計畫一般是指現有都市,為了促進其機能所定下的實施方案。早期的計畫內容,大多屬於補救性的集體安全制度,尚缺乏積極改善都市環境,追求理想都市的企圖;其後隨著經濟及文化水準的提高,居民及各部門間逐漸達成了「高品質環境為生活所必需」的共識,因而回歸到以人的價值為規劃原則,配合法律制度與專業計畫組織,制定更為完善且理想的都市計畫。 都市計畫方案的類型繁多,包括了交通疏導計畫、土地利用分區管制、舊市區更新計畫、公共設施規劃和史蹟保存修護等。不管其類型為何,一個完善的都市計畫,必須秉持人人擁有舒適空間、人口與產業合理分布、土地混合使用降低、事前詳細評估、開發利益可為全社會所共享等基本原則來制定。 |
閱讀下列文章再進行討論: 英國是工業革命最早的國家,十九世紀末就極為深刻地飽嚐了都市住宅與環境問題的苦惱。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政府立法補充了大眾衛生法,也制定了住宅法,但真正的都市計畫法及其理想,則是以花園城市的理論為起點而逐漸完成的。花園城市論被視為是新市鎮的理論先驅,由霍華德(E.Howard)於1898年提出,他認為改善大都市人口過多、環境惡化的有效方法是計畫新城市,以分散過多的人口。新市鎮的規模不宜太大,最好是3萬人上下,以能夠保持較低密度、低層的住宅與較多的綠地,來控制生活品質;經濟生產與社會福利,也都能自給自足。這個理想最早在倫敦的周邊實現了,此理念也大大影響了其他各國的都市計畫。 為什麼心事鎮也有人稱為衛星市鎮?臺灣最早的新市鎮,是民國46年所建的中興新村,之後還陸續規畫有北部地區的林口,中部地區的台中港及南部地區的大坪頂等新市鎮。試著收集資料,討論這些新市鎮的特色及目前的發展。 |
臺灣的都市計畫
臺灣在日治初期即引進了歐美的市區計畫及建築管理制度,如1897年(明治30年)的「臺北市下水道改良工程」,及之後的「臺灣家屋建築規則」等。在日治時代結束前,大部分的市街都已公布了都市計畫(圖19-3),這些計畫中的項目及法規,一直到光復初期,均無多大的變動。直到民國50年代後,才因都市快速發展,而陸續分次修訂了都市計畫法,新法將許多歐美福利國家的新都市規畫概念列入,並配合區域計畫法實施。 以時間的次序來說,臺灣都市計畫的思潮並沒有落後國際腳步太多,但評估今天都市公共設施、住宅數量與品質、環境景觀、交通狀況和建築管理等各方面的表現,卻難以令人滿意。以臺灣的都市景觀而言,經常被評論為雜亂且缺乏風格,這顯示出在都市營造的過程中,忽略了創造景觀的美感與協調性;而隨處可見的違章建築,更顯現出民眾法治觀念的薄弱與公權力的不彰。 再以臺北市為例,作為臺灣最現代化的都市,成長快速的人口、車輛,卻使交通成為市政最大的難題之一。為有效解決市區交通擁擠的問題,修築具有快捷、大量、安全、便宜等優點的捷運系統,是國內外許多都市採行的方法(照片19-5)。早在民國64年臺北市的都市計畫中,已有捷運系統的規劃,但卻直到76年才成立捷運機構專職負責,動工時不僅交通已嚴重惡化,且須付出更高的工程與社會成本,都市所蒙受的損失難以估計;臺灣的其他都市都該引以為鑑。 不可諱言,都市計畫的內容非常龐雜,涉及的部門與範疇也極為廣泛,自然不易進行,但我們仍然期待臺灣的都市計畫,不僅必須更具前瞻性,且須廣納各類專業的規劃人才;在參考先進國家做法之餘,更應從地方的思考出發,規劃具本土性的都市計畫;民眾要有充分參與的權利、意願,與足夠的公共道德;更重要的是,廉能的行政部門,彼此充分合作以徹底落實規劃,嚴格執行法律,杜絕僥者與投機客。透過這些理想的實踐,臺灣的都市才能具有合理性及獨特性,市民也才能共享高品質的生活環境。 |
下表為臺灣地區目前規劃有都市捷運系統的五個都會,但僅有臺北市已施工並完成部分路線的通車。從遠程的目標來看,捷運系統具有促使都心人口分散、刺激郊區發展的功能;想一想,如果你所居住的都市有了捷運,市民的生活與都市的發展,將會有什麼改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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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生活圈 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區域發展不均是許多國家面臨的重要問題。部分國家,如日本、法國等,為改善此種現象,在從事國土規劃時,均採行以地方生活圈為國土開發單位的構想。地方生活圈的意義是,每一家庭或個人,都可在一適當區域內,獲得包括工作、交通、居住、文化、教育、醫療和娛樂等基本生活需求的滿足。此區域內的大小都市,就是為生活圈提供不同等級服務的中地,使居民的各種需要均不需外求,人口也就不會外流。因此加強生活圈內各級都市中地的機能,是達成全國各區域均衡發展的有效政策。以臺灣而言,西部三大都會區聚集了全臺一半以上的人口,匯集了全臺大部分的生活資源,卻也產生了許多過度與不當開發的問題;反觀花蓮市、臺東市或馬公市等地方中心型的都市,成長的緩慢雖使其免於遭遇相同的困境,相對卻存在就業機會不足,社會福利與公共建設落後的問題。換言之,都會區的過度膨脹,而部分地區衰退依然,將導致都市及鄉村同蒙其害。 民國60年代以後,臺灣在陸續公布的區域計畫及綜合開發計畫中,都以「均衡區域發展,縮小區域差距」為目標,具體揭櫫了建設地方生活圈的構想(圖19-4),其作法包括建立都市體系,實施工業區位政策,成長中心建設及公共設施的適當分布等;民國80年行政院推動的「國家建設六年計畫」,依然明確地指出這些目標。但時至今日,區域平衡與形成地方生活圈的目標,卻仍極待努力。我們應確實反省,在長期以經濟成長為首要目的的發展策略下,是否已犧牲了生活品質,忽視了社會公平與正義;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全體人民都該同享高品質的生活,而這個理想,政府及全民都有責任去共同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