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態學 

                     生態學(Ecology)是研究生物與其環境因子間關係的學問。1869年德國生物學家赫克爾(Ernst Haeckel, 1834-1919) 首創Oikos一字,其意義是指「生活的場所」或「棲所」,其中文意義指家(house)或生長地(place to live)。

                        赫克爾 為 Ecology 下定義為“ecology is the study of organisms at home”。中文意義是探討生物如何在棲所生活?為什麼要在這樣的棲所生活?以及那些棲所適合生物的生活?日本植物學家三好學(1861-1939)於1895年以漢字翻譯為「生態學」,國人雖曾為ecology之不同譯名爭辯過,但目前用此譯名最普遍。

          因為生態學係研究生物與其環境因子相互關係之學問。故以植物為研究對象者,稱植物生態學(Plant Ecology),指植物與其環境因子間相互關係的學問;以動物為研究對象者,稱動物生態學(Zoo Ecology)( 周昌弘( 1996), 植物生態學,臺北:聯經,頁1-2。)   

         生態學由歐洲源起,傳入美洲大陸,在美國掀一起番熱潮。在1940年代,生態學漸不受重視,但1950年代美國生態學家歐敦(E. P. Odum) 提出新定義:生態學是研究生態系統的構造和功能的科學。他的著名教材《生態學基礎》(Fundamentals of Ecology ,3d ed. 1971)與以前的有很大區別,它以生態系統為中心,對大學生態學教學和研究有很大影響,他本人因此而榮獲美國生態學的最高榮譽「泰勒生態學獎」(1977) 因此,1970年代之後,生態學又活躍起來而成為生物學、生物地理學、環境生態學等學科研究的主流取向之一。   (孫儒泳李博、諸葛陽、尚玉昌編著,呂光洋校閱(1996)普通生態學 : 藝軒圖書,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