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生物觀察注意事項(以植物為例)                                        回上頁
   
一、 準備實察工具
       在野外進行植物觀察時,須視情況攜帶如下工具:
1.地圖,如實察區位置、地形及植物分布圖等;
2.羅盤(最好配有測傾斜、仰角等功能者)
3.高度計;
4. 十五倍左右的放大鏡,用以觀察植物的茸毛、葉脈及胚珠等;
5. 八倍以上的望遠鏡,可用以觀察遠方植物或高大喬木的花、果等;
6. 攜帶輕便而圖片清晰的植物圖鑑或參考書。圖鑑宜描述該植物簡單的性狀、
     生態、分布範圍及簡明的檢索表以輔助辨認。
7. 攜帶以明顯特徵製成的「檢索表」,對外觀相似的植物而言,要靠檢索的
     指引,才能清楚地加以辨識其特徵,如花色、葉形、葉序、葉的大小、
     花蕊數目及排列情形、果實的類別及成熟後是否開裂等。
8. 皮尺(並在平時測好自己的身高、雙臂伸長、拇指尖至小手指尖、步距等的長度)
9.如設備上有可能,可以GPS(衛星定位儀)等測定器為實察區動、植物分布定位
10. 筆記本(如設備上有可能、實察區也可行,可採筆記型電腦做記錄)
11. 相機及攝影機(一般型或數位型)
12.花剪及置標本之紙夾、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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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植物的識別
      觀察植物首先可依其形態為喬木、灌木、藤蔓及草本辨識之;其次,
再依其器官辨明其正身,譬如種子植物有根、莖、葉、花、果實及種子六大器
官,較低等的蕨類、苔蘚類也有類似的構造,因此識別植物種別時,宜注意該
植物器官上的特殊部位。
一、依形態識別
  (一)喬木(tree):具明顯主幹,胸高以上始分枝, 樹高多在5m(公尺)以上。
5-9m稱小喬木; 9-18m中喬木;18m以上為大喬木。
  (二)灌木(shrub)不具明顯主幹,近地面處即分枝,且木質化枝幹多叢集,
樹高多在5m以下。株高2-5m稱大灌木,2-1m為中灌木,1m以下稱小灌木。
  (三)藤蔓(vine):具木質化莖枝,莖枝極易抽伸甚長且無法自立,呈懸垂、
甸匐狀,須藉蔓莖纏繞,卷鬚或氣生根吸附,以及人為幫助方能固持定型。
  (四)草本(herbaceous plant)莖枝未木質化而屬草質性者,株高常在2m以下。
二、依器官識別
  (一)莖:指植物的主幹和各大小分枝,特徵在於外皮的顏色、質地、裂紋的
有無、刺或毛被物的有無及多寡、皮孔的分布情形及棱角的有無等。
  (二)葉:形狀、大小、顏色、質地和著生情形,以及葉尖、葉基、葉緣的特
徵,葉子上下表面的附屬物,如毛、刺等
  (三)花:花的外形、顏色、大小及花萼、花瓣、花蕊的數目、形狀及排列情形
  (四)果實:成長過程的變化及成熟後的形狀、顏色、質地等;成熟後是否自動
開裂以及開裂的方式
  (五)種子:觀察其成熟後的顏色、形成、大小及數量(每顆果實的種子數)
三、記錄方法
    觀察工作進行的同時,應儘可能做如下記錄
(一)填圖 :利用實察區位置圖、地形圖或植物分布圖填入下列資料
     1.優勢及特殊植物的名稱、性狀、年中生長特性....
     2.分布地之海拔高度與生長方位
     3.棲地屬性(如濕地、沙丘、火山地區..等)
     4. 族群數量及分布狀態(如:單生、散生或成群繁生...)
     5. 伴生植物
          6. 相關動物
(二)採集標本:對於不確認或文獻中資料很少的植物,宜製作標本以利觀察
(三)攝影:以攝影機、照相機紀錄棲地特性是必要的工作。如果實察地在國家公
園或生態保護區內是禁止採集(必須事先取得採集證件),攝影的紀錄工作就更
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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